签了离婚协议但没去办手续咋办
宁波海曙法律咨询
2025-04-30
结论:
签了离婚协议没办手续,协议不生效,要办理离婚登记后才有法律效力。离婚有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协议,只签协议没办手续,协议不生效。若双方继续决定离婚,需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会有三十日的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若一方不愿继续离婚,另一方坚持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您在离婚相关法律事务上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签了离婚协议没办手续,协议不生效,离婚协议需办理离婚登记后才具法律效力。
1.若双方继续决定离婚,需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2.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会发给离婚证。
3.若一方不愿继续离婚,另一方坚持,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建议双方慎重考虑离婚决定,在冷静期内充分沟通。决定离婚后,按规定准备齐全材料,按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因疏忽导致流程延误。若对离婚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签了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手续,此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只有办理离婚登记后协议才生效。
(2)双方若继续决定离婚,需准备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进入三十日的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
(4)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发放离婚证。
(5)若一方不愿继续离婚,另一方坚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提醒:
离婚涉及诸多法律和情感问题,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在决定离婚前咨询专业意见,谨慎处理。✫✫✫✫✫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双方仍决定离婚,准备好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要慎重考虑,若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三)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若一方不愿继续离婚,另一方坚持,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签离婚协议但未办手续,协议不生效,要办理离婚登记后才有法律效力。
2.若继续离婚,双方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3.从收到申请发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一方反悔可撤回。
4.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再共同申请发离婚证,符合条件就发证。
5.一方不想离,另一方坚持,可向法院起诉。
签了离婚协议没办手续,协议不生效,要办理离婚登记后才有法律效力。离婚有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协议,只签协议没办手续,协议不生效。若双方继续决定离婚,需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会有三十日的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若一方不愿继续离婚,另一方坚持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您在离婚相关法律事务上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签了离婚协议没办手续,协议不生效,离婚协议需办理离婚登记后才具法律效力。
1.若双方继续决定离婚,需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2.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会发给离婚证。
3.若一方不愿继续离婚,另一方坚持,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建议双方慎重考虑离婚决定,在冷静期内充分沟通。决定离婚后,按规定准备齐全材料,按时办理相关手续,避免因疏忽导致流程延误。若对离婚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签了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手续,此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只有办理离婚登记后协议才生效。
(2)双方若继续决定离婚,需准备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进入三十日的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都能撤回申请。
(4)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发放离婚证。
(5)若一方不愿继续离婚,另一方坚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提醒:
离婚涉及诸多法律和情感问题,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在决定离婚前咨询专业意见,谨慎处理。✫✫✫✫✫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双方仍决定离婚,准备好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内,要慎重考虑,若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三)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若一方不愿继续离婚,另一方坚持,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签离婚协议但未办手续,协议不生效,要办理离婚登记后才有法律效力。
2.若继续离婚,双方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3.从收到申请发回执单起三十日冷静期,一方反悔可撤回。
4.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再共同申请发离婚证,符合条件就发证。
5.一方不想离,另一方坚持,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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